一、明确防火期限。2025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9月25日至10月25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加大宣传力度。防火期内,要加大森防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发挥电视、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广泛、灵活、深入地开展宣传。导游人员在带团时必须在导游词中加入森防宣传语;林场、农场、村屯要多渠道组织好入村、入户、入作业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宣传旗、条幅、标语等宣传品数量及工作覆盖,切实营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防火责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和“两书一函”工作机制,落实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行政监管责任,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各森防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要及时与毗邻的县市(区)、农场、公司沟通,明确联防职责,建立长效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
四、严控野外火源。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外,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草、烧地格子、烧秸秆、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严格执行实名入山登记制度,验证扫码或做好入山登记;禁止未安装防火装置的机动车辆和无入山证的人员进入林区;四级风以上及高火险天气,林区腹地居民点、作业点禁止一切生活用火;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生产、建设、勘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与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区,并接受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高效预警响应。防火期内,各森防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做好森林草原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要做好防灭火所需资金、油料、车辆、食品、医疗用品等物资储备,通信设施、通信工具要调试到最佳状态。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半专业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时刻保持临战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火情,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用兵、重兵扑救,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六、强化监督检查。防火期内,要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开展“三清”(清山、清林、清河套)和“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在高火险期深入基层一线包片蹲点指导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高火险区巡逻管控,严看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对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一律依法严惩;对失火、纵火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 12119
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宫凯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