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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琼与五大连池姊妹公园交流立法工作发布日期:2020-10-21

保护开发,永续利用;公园发展,立法先行。2017年11月28日,雷琼世界地质公园代表团一行到五大连池考察,就地质遗迹保护、公园立法情况进行交流。

28日下午,雷琼与五大连池姊妹世界地质公园交流座谈会在五大连池三池湖畔召开,两家姊妹公园面对面交流,就雷琼世界地质公园的立法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即怎么立法、立什么样的法、谁应是执法主体等。

五大连池国土局局长王力英就公园立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2006年10月2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按照“总体规划是前提、加强保护是核心、统一管理是关键、永续利用是目的”的立法指导思想,《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期实施,2010年8月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条例》明确规定了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执法权限、法律责任、采取措施等方面内容,是中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专门针对世界地质公园的立法。

早在2011年,雷琼与五大连池缔结为姊妹世界地质公园,两家公园在公园保护、宣传推广、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

编辑:司永超/Jess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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